我们将在福建省厦门市建立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开展政策协调、人才培养、项目开发等领域合作,欢迎金砖国家积极参与。

——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讲话

坚持绿色低碳,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

ADHERE TO GREEN AND LOW-CARBON,PROMOTE THE BUILDING OF A CLEAN AND BEAUTIEUL WORLD

绿色产业生态

电池回收

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盈利模式仍不清晰。目前还有大量回收的动力电池滞留在车企,或者被低价处理给非正规渠道的回收企业,既无法产生合理的经济价值,也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和安全风险。

一些非正规渠道的动力电池回收企业,通过暴力的简易组装,将回收的动力电池用在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上。这样虽然满足了低速电动车升级锂电的市场需求,但是因为简易拆装的电池品质无法得到保证,后期很容易出现安全隐患,也会影响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升级锂电池的升级锂电池的进程。

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 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 号)等管理要求,制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规范条件》的企业就属于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动力电池回收企业,中心已与其中一些企业建立生态合作伙伴关系,共同逐渐建立起各自的回收利用体系,并慢慢形成盈利模式。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我们

 

附件1: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2: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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