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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信部】关于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

工信部联电子〔2023〕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现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23年8月10日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规模总量大、产业链条长、涉及领域广,是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支撑、引领、赋能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特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2024年。本方案所指电子信息制造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及锂离子电池、光伏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持电子信息制造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工业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电子信息企业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市场机制和举国体制优势结合,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坚持有效供给与扩大需求相结合。统筹扩大内需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合理引导产业资金流向,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电子信息产品供给质量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

坚持继承巩固与创新发展相结合。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巩固已有产业规模,推进产业国内梯度转移,稳住外贸基本盘。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兴领域热点,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坚持立足自身与国际合作相结合。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循环,以更高水平的开放深度嵌入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分工体系,保持对全球企业、资源的强大吸引力。立足自身资源,加强基础前瞻领域技术研究,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3—2024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万亿元。2024年,我国手机市场5G手机出货量占比超过85%,75英寸及以上彩色电视机市场份额超过25%,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450吉瓦,高端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形成上下游贯通发展、协同互促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举措

(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潜力

  1.促进传统领域消费升级。依托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提振手机、电脑、电视等传统电子消费,不断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推动手机品牌高端化升级,培育壮大折叠屏手机产业生态,从优化成本、改善技术、加大适配等角度促进折叠屏手机生态成熟。以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服务全民体育健身需求,宣传推广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速问题,做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引导规范工作,发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持续提高试点示范工作规范化体系化水平。

2.培育壮大新增长点。

虚拟现实。落实《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紧抓战略窗口期,提升虚拟现实产业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推动虚拟现实智能终端产品不断丰富。深化虚拟现实与工业生产、文化旅游、融合媒体等行业领域有机融合,开展虚拟现实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和产业对接活动,推动虚拟现实产业走深走实。

视听产业。研究制定新一轮支持视听产业发展的接续政策,加快培育视听消费新增长点,促进车载视听、商用显示等新兴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OLED TV、Mini LED、8K、75英寸及以上高端显示整机产品消费需求,引领彩色电视机新型技术发展,提升盈利水平。

先进计算。推动先进计算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开展先进计算在工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应用案例征集和应用对接,举办先进计算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加快先进技术和产品落地应用。鼓励加大数据基础设施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需求。

北斗应用。落实《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增强北斗产业供给能力,打造大众消费领域北斗应用示范场景,提高北斗应用普及率,推动北斗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新型显示。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AMOLED、Micro-LED、3D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

智能光伏。深入实施《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推动“智能光伏+储能”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创新应用,发布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二)加大投资改造力度,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类基金和社会资本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有效投资空间,有序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讯设备、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能源资源、用工用地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吸引各方资源,提升有效产能供给能力,力争早投产、早见效,带动全行业投资稳步增长。

2.推动产业逆周期升级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鼓励企业开展逆周期投资,增强产业竞争力。支持企业加快产线技术改造升级力度,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中高端产品比重。

3.促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建设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按照《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开展绿色工厂评价,推进产业资源利用循环化,大力开发推广具备能源高效利用、污染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功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面向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光伏产业智能转型升级,支持智能光伏关键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LED产业升级发展,促进健康照明产品等扩大应用。

(三)稳住外贸基本盘,提升行业开放合作水平

1.稳定出口市场。引导电子整机行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打造品牌国际竞争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展览展示活动,引导企业抓住数字贸易机遇,持续推动出口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深挖线上线下国际市场潜力。会同有关部门和重点省市助力企业用足出口退税政策,提高进出境物流效率,推动物流要素高效整合。

2.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坚持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持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国扩大电子信息领域投资。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慧健康养老、超高清视频、北斗应用等领域建立与有关国家(地区)间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利用光伏、锂电等产业外向型发展优势和全球能源革命机遇,开展双边及多边交流,推动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行业供给水平

1.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加快信息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强Micro-LED、印刷显示等前瞻性产业布局。面向个人计算、新型显示、VR/AR、5G通信、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推动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技术攻关,研究建立电子材料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好集成电路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电子材料行业中心等公共服务功能。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发展,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

2.全面提升供给能力。落实《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各项细则,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中的问题。着力提升芯片供给能力,积极协调芯片企业与应用企业的对接交流。面向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优化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布局并提升高端供给水平,增强材料、设备及零配件等配套能力。统筹资源加大锂电、钠电、储能等产业支持力度,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

(五)保持产业链供应链顺畅,打造协同发展产业生态体系

1.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服务器、光伏等领域,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创新、贯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落实《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对接、协同发展,建设统一大市场。

2.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发挥引领支撑效应。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与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各类创客群体有机结合、形成规模。围绕产业上下游及存在共性技术的相关领域,培育和吸引一批专注细分市场、丰富产业链体系的优势企业。进一步加快培育电子信息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地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集群给予支持。

3.优化产业布局。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产业优化重组,合理开展企业并购重组、海外并购等,推动市场有序竞争。支持优势电子整机制造地区建立重点电子整机及上游供应链企业名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和《制造业转移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通过举办1+N产业转移对接活动,鼓励企业优先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

(六)优化完善产业政策环境,促进产业经济平稳运行

1.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持续做好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工作,强化先进技术和标准融合,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梳理基础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器件、光电子器件、电子材料、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等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标准制定和已发布标准落地实施。加强《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组安全要求》等强制性标准宣贯实施。优化智能电视用户收视体验相关标准制定。深度参与全球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化活动,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奖励递延纳税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用好首台(套)、首批次政策,推动电子装备、电子材料示范应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电子信息制造业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券等融资工具。推动各地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水平。组织各地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制定精准匹配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3.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紧跟信息技术发展前沿,支持建立产学密切结合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加快自主培养人才队伍,支持重点高校开展“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和集成电路学院建设,扩大招生和专项培养规模。营造促进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搭建企业家、各类专业人才交流平台,营造人才吸引及留驻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政策配套措施,稳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发展,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行业增长引擎,力争达到预期目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于每年11月底分别报送本地区、本行业稳增长工作措施进展情况。

(二)完善统筹协调。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行业组织要积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定期发布行业运行情况,及时反映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及时研判国内外形势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影响,强化预期管理,共同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稳增长工作建言献策、出力出智。

(三)强化运行调度。建立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省市、行业协会运行调度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要领域、主要企业运行监测。每季度组织召开行业运行座谈会,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进行预警分析,做好政策储备。每季度开展稳增长专题调研,动态掌握行业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推广地方经验做法。

(四)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宣讲培训和政策解读。利用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世界集成电路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世界计算大会、世界VR产业大会等国际性会议契机,加强产学研用深入交流,凝聚行业发展共识,形成共同推动行业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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