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相关要求,2022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遴选了一汽、东风、上汽、吉利、陕汽等11家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力求探索建立可推广复制的汽车产品EPR制度。
为做好试点经验交流与宣传,2023年7月18日,我部在京召开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交流会,来自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汽车企业、零部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行业协会、国内外科研机构等单位100余名代表参会。
会上,我部对EPR制度进行了解读,介绍了试点工作总体考虑和开展的情况,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调度,推动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EPR实施模式,促进汽车产业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步伐。试点企业围绕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汽车产品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介绍了汽车企业前后端联动回收体系运行模式、车规级再生塑料应用案例、关键零部件市场化循环利用新模式等,交流了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介绍了汽车试点阶段性评估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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